電子報第三十六期(93.10.11.)                                                                                             92.09.18創刊

一、著作權判決評析

1.濫訴著作權侵害應作賠償

提起侵害著作權之指控以前,請先考量一下有沒有正當合理的理由,否則要負擔損害賠償。這是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二○○四年九月卅日在一項判決中對於著作權人的警告。本案是DMCA立法以來,第一個被依該法案判決應賠償損害的著作權人。這項判決一方面讓著作權人要非常小心地行使權利,另一方面也鼓勵ISP業者及利用人面對警告信時,若檢視其控訴並無道理時,可以依法進行對抗,免得著作權人任意的警告信,影響網路上資訊的流通。

2.加拿大法院判定報社不得任意二度使用文章

加拿大安大略省上訴法院在二○○四年十月初作成判決(Heather Robertson vs The Thomson Corp. et al C38148, the Ontario Court of Appeals, Toronto.),認定報紙出刊後,報社不得任意將報紙上的文章,作二次利用以建立電子資料庫,因為這樣的利用,並不是就報紙的一部分作利用,而是對於個別文章的單獨利用。

二、著作權法制

美國將立法對抗網路非法P2P

美國參眾兩院最近不約而同地考慮立法,將利用檔案分享軟體,例如Kazaa或Morpheus,在網路上非法散布著作的人送進監獄關三年。對於著作權侵害行為之刑責,係以侵害之嚴重性,即以侵害數量或價值定其處罰,而不論其是否營利。九十三年新修正著作權法在美國要求回復舊法之關切下,不分侵害情節輕重,一律科以刑責,若參考美國一九九七年通過的反電子竊盜法案及此次眾議院所提法案,對於侵害著作權行為,並未一律科以刑責,而是視其情節,以侵害份數及侵害價值來定其刑責之立法例,美方顯然是以比自己國內法更嚴苛的標準要求我國,而我國的新法也是逆來順受了。

三、著作權大哉問

1.個人網站上利用音樂之授權?

在網路上利用他人的在CD上音樂,不管是供試聽目的,或是作背景音樂,有沒有營利或是供特定會員欣賞,整首歌或片段,也不問能不能下載,都會涉及到重製及公開傳輸音樂著作、表演及錄音著作的行為。

2.補習班老師上課講義的著作權爭議?

上課內容與上課講義未必合一,上課內容如課堂教室中之解說及講授等,會是職務著作,但所用上課講義,可能是教師的本職學能,原本就已存在,只是後來於課堂教室中去展現與傳授,不一定與補習班上課有直接關聯。又依著作權法第十條之一,著作權法保護「表達」,不保護「表達」所含之「觀念」,上課講義是獨立的語文著作,購買或取得補習班印製的講義,直接作為上課內容,就該講義之「表達」作「觀念」之解說,未就講義再作其他印製行為,並不會構成侵害補習班著作權。

3.如何約定讓與所有著作的權利?

著作人想把自己已完成及未來創作之著作的著作財產權全部且全球性的讓與給他人,若因其著作甚多或因部分手稿、墨寶分散各地,無法詳列,其讓與約定書可以就已明確的著作部分明示列出清單,並註明「甲方同意將以上所列著作,以及其他過去已完成及未來所創作之所有著作,其於全球各地之著作財產權,全部讓與乙方」,以避免掛一漏萬。

4.關於圖書館、旅館及網咖使用公播版的疑義?

圖書館提供視聽室讓讀者欣賞,與旅館房間或MTV視聽中心包廂,讓消費者欣賞,除了有無收費之區別外,都是「公開上映」的行為,本質上並無不同,故都應使用經授權「公開上映使用」的影片。綜合前述各點,可以得到一個結論,若是對公眾提供影片與欣賞場所者,為同一來源,就要使用經授權「公開上映使用」的影片。

5.服裝設計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服裝設計本身或造型非著作權保護對象,但設計圖可用圖形或美術著作受著作權法保護。依圖製衣,除非是再現圖形上之圖案花紋,屬圖形或美術著作之重製行為,否則僅屬按圖施工之實施行為,尚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四、著作權法逐條釋義

1.第一條(立法目的)--著作權法的真正目的是甚麼?

2.第二條(主管機關)--哪個機關該負責保護著作權?

3.第三條(定義)--何謂「公眾」、「電子化權利管理資訊」、「防盜拷措施」?

五、新書簡介

1.「著作權法的第一堂課」

「著作權法的第一堂課」(ISBN986-121-162-4),已由五南文化事業集團書泉出版社於○○四年八月上旬初版發行,每冊售價280元。本書係以「著作權筆記」網站上的「著作權觀念漫談」專欄中,精選出五十則有關著作權基本觀念之短文,作分類編排,彙整而成,以近年所發生的著作權案例為主軸,兼具理論分析與實務運用,簡淺易懂,是認識著作權法的基本入門參考。

2..「著作權博識500問」

「著作權博識500問」(ISBN986-121-101-2),已由五南文化事業集團書泉出版社於二○○四年四月中旬再版發行,每冊售價320元。本書係將近年來,各界在「著作權筆記」網站上的「著作權大哉問」專欄所提出關於著作權的疑義,精選出五百題問答,作分類編排,彙整而成,值得作為近一步釐清日常所發生著作權爭議案件的進階參考書。

六、與「著作權筆記」主持人對話?

七、歷次已發行之電子報

本電子報系統由「藝林文苑」主持人Rossana Li小姐友情義務協助提供,特此表示感謝。